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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我之前发文章讲到美国中小学的课堂规则是如何引导孩子学习自控、分享、合作与尊重这些好品质,但是家长和老师都清醒地知道——孩子不会一下子就学会按规则行事。
从顽童到青葱时代,从“他律”到“自律”,孩子的道德认知发展是循序渐进的。尤其考虑到小学生的智力认知状况,家长和老师需要高频率复习这些规则。复习不仅仅是重复,要因时因地指明正确的行为,不能只说 “不许这样做”“不能打人”,孩子们需要知道如何做,以及“有问题时,要讲理,不能动手”。
课堂上,我曾问师范生两个问题。
第一个问题是:为了让一个二三年级的孩子自觉表现一个好行为,老师要重复多少次正确行为?
答案是:至少平均8次。
第二个问题是:为了让一个孩子改掉不良行为,学会正确行为,老师又要重复多少次?
答案是:28次。用20次让学生忘掉旧行为,再用8次让他们获得新行为。
由此可见,耐心反复的教育是老师和家长的职责。
在一个中小学生违反规则,行为出现偏差时,如果老师或家长一味严厉批评,甚至恶语讽刺,其结果可能是这个孩子的错误行为一时得以遏制,但从长远看,成人留给孩子的负面榜样是如何用权力强制人,而非诱导孩子用正确的方法学习正确行为。
孩子都是在错误和进步中成长。一个好老师并不只是要求学生听话,规规矩矩,让老师把课顺利完成。除了知识学习,引导孩子认识错误和修正错误,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,也是一个好老师的教学重点。
我在参观美国阿拉巴马州小学二年级教室时,一位老师和我分享了她的班里学生修正行为的程序。
美国二年级老师的学生行为修正程序(刘京秋 供图)
比起直接批评错误行为,使用这个程序,需要老师耐心和学生交谈,肯定费时间、花精力。即使学生学会使用这个程序,在他们自我反思后,老师还要持续注意学生是否改正,不再复发。学生所做的不是写检查,不是写保证书,他们学会的是认识错误行为后,如何修正自己行为的方法。当学生习惯这个程序后,再次出现问题时,他们就拥有能力面对和解决问题了。
有计划的老师,总是在教室的角落里,安排一两个学习角,放上一张小桌、两三把椅子。如果某位学生的行为干扰了课堂的正常运行,几经提醒不改正,老师就让这个学生坐到学习角去。如何认识和改正错误的程序表就放在桌子上,等学生安静下来后,老师会提醒学生逐一思考上面的问题。
有些中学老师在开学时和图书管理员拟定协议:当学生在教室里实在坐不住时,老师会让学生带着学习任务,去图书馆,独自读读书或做作业。下课后,老师再和这个学生交谈,了解他们干扰课堂的原因。这样做,一则老师不用为管理一名学生浪费课堂时间。二则,避免了因多次批评容易引起的师生间的抵触情绪。师生课后单独交谈,环境安静,心情平静,易于了解实情和达成协议。
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制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,不少学校和老师使用“冲突解决法”(Conflict Resolution)。这个方法建立在对问题或冲突的理性认识上。美国进步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杜威,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阐释问题(problem)的深刻定义。 他解释道,只要有接触 (interaction),就会出现问题。问题可以是人与人之间,或人与自然之间。由此可见,问题是人们生活、学习、成长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而解决问题恰恰正是人们学习和提高的机会。学习解决问题的途径既可化解问题,又能收获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交流技能。
冲突解决法教育学生不要惧怕问题或冲突的出现。问题发生后,首先正视问题,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之后以最佳方式解决问题。
这两个图分别展示了小学生和初中生学习解决矛盾的多项选择,左侧是小学生版,右侧是中学生版
小学生面对冲突时采用的程序:
- 如果被打扰或受伤害,首先向对方指出“请不要这样做”;
- 如再次发生,重复说“请不要这样做”,并说明原因;
- 如第三次发生,告诉老师或家长。
但要学会区分什么是“告状”,什么是“报告”——告状是让对方陷入麻烦, 报告是让大人知道对方违纪了。
在中学阶段,有多种解决冲突的方法。程序和小学阶段相似:
- 首先搞清问题的性质,以及对自己或同学的伤害;
- 其次认识和化解误解,当事人双方把实情讲清楚,之后共同找出解决方法。
因为问题性质不同,解决方式也不同。有的报之一笑,有的各打五十大板,共担责任。伤了感情的问题需要相互交换感受, 错的一方要真诚道歉,被伤害一方要说 “谢谢”,也可双方握手,表达和解。有些当事双方解决不了的矛盾,就找学生协调员或老师解决。
学生协调员是接受过专门培训的高年级学姐学哥。他们协助矛盾双方寻找和解点,或者帮助有违规行为的同学正视错误。在协调员自身的学习和实践协调程序过程中,他们本人也获益不浅。很多协调员将这种协调程序运用于处理家庭冲突和矛盾中,同样收到良好效果。
家庭和学校教育存在许多共性。在美国,一般来讲,老师欢迎家长和他们采用同样的方法和步骤帮助孩子提高能力。家长需要了解和留意孩子的心理和道德发展阶段,按照孩子的个性和道德发展阶段,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。
美国儿童发展心理学家劳伦斯•科尔伯格(Lawrence Kohlberg)把儿童道德发展分为三个水平。
- 第一水平,他律阶段(extrinsic consequences),孩子在乎成人的奖励和批评,违规惩罚可以奏效。
- 第二水平,认知和遵从阶段(natural consequences),孩子们认同规则的必要性,同时学习分辨是非并挑战规则的合理性,这时讲理说服比惩罚更重要,也是培养孩子走入自律的重要时段,中小学学生的道德发展主要在这个阶段。
- 第三水平,自律阶段(intrinsic consequences),学生自控能力成熟,能明辨规则的原则性、合理性和合法性,进入了成人阶段。
踏入小学大门时,孩子的道德发展进程是从第一水平进入第二水平,也就是摆脱他律走向自律的开始。此时,家长减少物质奖励和惩罚,跟他一起心平气和地商定解决问题或冲突的程序并坚持执行,可以极大地提升孩子的智商和情商。
在高科技日益取代人工的大趋势下,不少家长焦虑自己的孩子会不会被时代的大潮淘汰。我想说的是,孩子社会竞争力的很大部分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能力化冲突为合作、化错误为动力、 化彼此竞争为共同前进。这些能力要从小培养。这些只有人类才能有的能力是任何高科技都无法取代的!
刘京秋,美国东华盛顿大学教育系终身教授,新航道家庭教育研究院特聘研究员,曾任东华盛顿大学教育研究生部主任、教师证书硕士项目主任、富布莱特美国中小学赴华交流代表团主持人等职。
她在中国做过十年中学老师,1987年赴美,获得爱荷华州立大学教育学博士,之后一直在美国从事师范教育,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,与中小学有着广泛的联系和接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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